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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灯上,不肯回视,“行人就能随便违反交通规则吗?”

第九十三章

他话音刚落,空无一车的十字路口上,交通灯就绿了。

喻兰川唯恐甘卿反应过来,刚一绿,他就赶时间似的拽着甘卿奔过马路,他个高腿长,走路带风,把哭笑不得的甘卿拽得像个风筝。

喻兰川是个衣服架子,从后面看,他的背影不宽不窄,肩头平整极了,一丝褶皱也没有的薄外套透出轻薄的体温,袖口露出衬衫的一个边,白得一尘不染。

一看就是精心生、精心长的。

不知怎么的,甘卿想起了她抛诸脑后好多年的那个夏末之夜。

十五年前太久远了,而那天的事对于甘卿来说,也远算不上惊心动魄,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这会她忽然抓住了一点线头,连忙倒到面前细看,糊得只剩一条小狗裤衩的少年形象就渐渐有了眉目,和眼前的人重合起来。

那时候,他眼睛比现在大,眼皮还没有薄成一张纸,锋利的骨骼埋在婴儿肥下面,因为黑眼珠比别人大一点,看人的时候目光显得特别沉静,那么个炎热又粘腻的夜里,他被行脚帮的乌合之众绑走了一天一宿,好像也是和现在一样的干净讲究。

垃圾填埋场堪比生化武器的气味都不往他身上涌,明明是慌不择路的跟着自己逃窜,还有心情给她科普狗的嗅觉细胞。

让人感觉他不是穷讲究,而是有理有据的讲究。

对了,他那时候还一口一个“jiejie”呢,长大倒学会人五人六了!

甘卿鬓角一缕头发被风吹到了脸上,正好让鼻子卡住了,她扑棱了两次脑袋,那缕头发就是不依不饶地跟她的鼻梁缠绵,没有一点要下来的意思,发梢扫得她又痒又想笑,于是她“噗”地一声笑出声来:“小喻爷,我要打个报告。”

喻兰川:“什么?”

他话音刚落,就觉得甘卿的手一动,喻兰川的手指先是下意识地一紧,随即反应过来不合适,又连忙要松手,却发现甘卿的手是往上抬的,就着他的手背上突出的指骨,把那缕头发蹭了下去,乱发飞走,露出她一双没什么正经的眼睛,被光一打,瞳孔里好像分了一千多层,一眼看不到头,那双眼从下往上瞄着他:“打报告啊,用一下我的手。”

喻兰川:“……”

妖里妖气的!

他这一走神,不知不觉地过了马路,被甘卿抽走了手。喻兰川把拇指蜷在掌心,每根手指过来捏了一下,开始在心里展开疯狂搜索,想怼个话题填补俩人之间的空白。

“你刚才最后一个问题,”他把声音压得又低又沉,严肃正经地问,“是什么意思?”

甘卿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小喻爷是个很少风吹日晒的白领,领白脸也白,小白脸藏不住血色,从耳廓到下巴红了一片,真是怪可爱的。

笑完,她嘴角微微一顿,又有些无措。她像个从极寒里闯进人间的冰妖雪怪,习惯了空虚寂寞冷,乍一邂逅人间情意,被暖风冲得头晕脑胀、压力山大,不知如何是好。

“悄悄提到了她父亲的失联时间,是她一岁零十个月,我看她工牌上写着双子座,那应该是五月底六月初的生日,到生日满十八岁——这样算来,她爸失联时间应该是十六年前的春天。”甘卿说,“我对这个时间比较敏感,所以多嘴问了一句。”

喻兰川追问:“十六年前的春天怎么了?”

“没什么,”甘卿轻描淡写地说,“邻省有个小面粉厂爆炸,死了十几个人,其中有两具尸体脖子上有三寸二分长的伤口,所以人们都说是万木春把洗手金盆里的水喝回去了,要重出江湖。”

喻兰川脚步倏地一顿:“她刚才说的寄信地址也在……”

“唔,可能吧,也可能是巧合。”

喻兰川心思急转:“我听老韩讲过,当年面粉厂爆炸,里面牵扯了十八条人命,大部分是无辜的普通人,还有小孩,死人身上有万木春的痕迹,卫骁一直不肯出来解释,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寸二分长的伤口,算是个防伪标识吧。”甘卿缓缓地说,“比如你雇我去杀一个人……”

喻兰川:“我有病吗?”

“打个比方,”甘卿摆摆手,“雇主一般得先下定金,放在古代,是提头来换尾款,现代没人要头了,所以收尾款得需要其他的信物,来证明这个人不是死于意外,我也没捡别人的漏——有些雇主为了保险起见,会雇不止一个杀手。特殊的伤口就是防伪标志,这是绝活,外人很难模仿,有这条伤口的,都是我的活。但如果没人付钱,杀手没必要、也不会露出自己特殊的标记,理解吧?毕竟江湖人多眼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杀人放火这种事,越隐蔽越好。”

“所以你的意思是,面粉厂事件是一场雇凶杀人?”

“卫骁那时已经改名卫长生,隐姓埋名,就算有人想请他出山,也没人找得着他在哪。”甘卿用一种非常平静且客观的语气说,“这事确实是卫欢干的,你不要问我卫骁为什么要替他担这个罪名,我以前跟你说过了,不清楚,也许我那个离经叛道的‘大师兄’才是万木春的正根,他是不是卫骁亲生的我不清楚,反正老头教他,比教我用心良苦多了。”

喻兰川皱了皱眉:“但你为什么会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只因为时间地点的巧合吗?”

“说不清,直觉。”甘卿顿了顿,她抬起头,道路两侧夹道而立的树已经绿了,夹出窄窄的一条天,远处飘着一点迷雾,“可能是因为行脚帮和王九胜吧——美珍姐说,是因为我手欠嘴欠,骂王九胜是王八,激怒了他,才招了祸,但……不是我为自己开脱,我总觉得不至于。”

王九胜固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一个人,能把自己洗得洁白无瑕、稳坐行脚帮北舵主几十年,呼风唤雨,他不会连这点心胸都没有——当大坏胚也是有门槛的,像杨平这样内心比较脆弱,又敏感又自卑的货色,一般就只配当个流浪的小变态。

她当年写那行字纯属于孩子心性,小恶作剧而已,就算真的碰了王九胜的逆鳞,他有必要直接跟万木春对上吗?

卫骁就算变成卫长生,也绝不是什么好对付的,必须得十分小心、一击必杀才行,要不然王九胜家大业大、万木春无孔不入,一在明一在暗,明显是王九胜比较危险。他布局多年、机关算尽才要了卫骁的命,如果就为了小女孩的一句骂街,那这个人未免也太无聊了。

“我总觉得,王九胜和万木春之间的早就有什么,我那一次救你,充其量只是暴露了卫骁的藏身之地。”甘卿一边缓缓地往一百一方向走,一边若有所思地说,“悄悄说的话不一定是真的,你听出来了吗?”

“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