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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3

    ith this ring(戴上这枚戒指),I ask you to be mine(我请求你和我结合)。”

    I ask you to be mine。郗苓嗫嚅着说出最后一句话,每一个单词,都充满了虔诚。

    然后他抬起头,一眨不眨地看向常钦:“这是我最喜欢的求婚台词,今天在这里念给你听,常钦,你愿意跟我结婚,永生永世都不分离么?”

    常钦的视线早已模糊不清,一只手抚上郗苓尖削的下巴,哑着嗓子回答:“好,都听你的。”

    郗苓的黑眸中一秒泛起兴奋的光,他跳起来搂住常钦的脖子,开心地在他脸上亲个不停,常钦面带微笑,非常宠溺地拍拍他的背:“好了好了,腿要被你压断啦!”

    这时,不远处传来激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原本躲在房子里的Vi和他朋友一家人不知何时竟然出现在眼前,看到郗苓求婚成功,纷纷为他俩高兴,不停地鼓掌祝福俩人。

    意外的是,常钦在那群陌生的面孔中,竟然发现几张熟悉的脸。

    “爸、妈?”他不可思议地叫出声,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

    听见他的声音,众人急忙向两旁散开,常父常母站在中间,满脸慈爱地看向自己的儿子,常钦吓了一大跳,简直不知该说什么,站在他父母身边的,是一如既往貌美的郗茯,曾默站在她旁边,怀里抱着兴奋地手臂乱挥的曾月牙。

    “郗jiejie,曾默,你们都来了?”常钦再也忍不住,一滴泪水滑出眼眶,他赶忙拿手背擦掉眼泪,回头看郗苓,嘴角挂着压也压不住的笑容。

    郗苓耸耸肩,愧疚道:“对不起,先前一直瞒着你,爸爸mama是跟我jiejie姐夫一起来的,今天刚到。”

    常钦激动地无言以对,泪水却越流越多,他抬手捏住郗苓尖削的下巴,大拇指在他光滑的皮肤上来回摩挲,嘴唇不停哆嗦,心中有万般话语却道不出一个字,胸口五味杂陈,对郗苓透露给所有人却独独瞒着自己的小心思又爱又恨,最后只能用力把他揽到身前,狠狠吻住他的唇。

    与此同时,身后再次传来此起彼伏的掌声和喝彩声。

    常钦和郗苓紧紧搂在一起,久久不曾放开。

    当晚,他们在Vi朋友的房子里住下,走进房间时,常钦意外地发现郗苓从国内运过来的那两个大箱子此时就安静地躺在衣柜里。

    见对方一脸困惑,郗苓笑笑,走上前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两套封好的礼服。

    他把其中一套丢给常钦:“试试看,我特意按照你的尺寸,在巴黎订做的。”

    “这是什么?”常钦打开封口,不解地问。

    “礼服啊。”郗苓回答,“明天结婚穿的。”话说到一半,他突然停住,看着常钦不停坏笑,“还是你想穿婚纱?”

    常钦瞪了他一眼,跟着又玩味十足地审视对方:“说真的,我倒挺想看你穿婚纱的样子。”

    出乎意料的是,这次郗苓却没生气,反而一脸宠爱地看向常钦,不假思索地回答:“好,我穿给你看。”

    “真的?”常钦双眼泛光。

    郗苓坚定地点点头,瞬间又羞红脸:“不过只能私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穿给你看。”

    常钦哈哈笑起来,搂过郗苓,把脸埋在他修长的脖颈间使劲儿嗅:“好好好,你说什么都好,宝贝儿,回去我就订做一件婚纱,只穿给我一个人看,好不好?”

    郗苓双手环住常钦结实的腰身,靠在他怀里腻歪了一会儿,然后放开他,催促道:“快试试礼服合不合身,不合身明天一早我得让Mary大妈替我改改。”

    Mary大妈是这家女主人的名字,是当地手工特别出众的裁缝,男主人名叫Jason大叔,郗苓喜欢这样称呼他们,听起来显得特别亲切,两口子生了五个孩子,儿孙满堂,日子过得其乐融融,其中最小的儿子名叫Jamie,就是Vi的朋友。

    第二天,两个人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在这片如诗如画的草坪上举行了一场简单的婚礼,牧师是Jason大叔从当地请来的,两个人手拉着手,含情脉脉地彼此注视,分别说完“Yes,I do”,四下里响起激烈的掌声,他们相拥在一起,忘情地接吻,身旁潺潺的流水、高山尽头似有若有的鸟鸣,还有远方时而响起的轮船汽笛声,都在见证他俩的爱情。

    晚上,Jason大叔一家款待宾朋,特意在草坪上举办了一场晚宴,几张木质餐桌拼接成一条长长的用餐区,上面摆满了各色当地美食,皆是Mary大妈和Vi一起下厨烹制而成,虽然食材远不及星级酒店来得丰富,但胜在有氛围,常钦心情愉悦,多喝了几杯慕尼黑啤酒,不小心就喝上了头。

    几个人都玩疯了,身处这仙境般的景致中,头顶是漫天的繁星,时不时会有几簇烟花肆意绽放,与不停眨眼的小星星竟相媲美,人生得一此夜,也算无憾。

    在这无穷无尽的欢声笑语中,有个人却远离人群,独自坐在湖边那张白色的长椅上,双手抵住下巴,静静地看着那对幸福的新人相偎在一起,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中笑靥如花。

    郗苓眉眼俱笑的脸庞在Vi眼前不停晃动,思绪却忍不住飘向远方,多年前,那个宁静的夜晚,快要打样的餐厅只有寥寥几位客人,一个清瘦的中国男孩走进餐馆内,仰头看向展示牌上的菜单,眼神却一片茫然。

    Vi坐在收银台后,忍不住被这个跟他一样黑头发黑眼睛的黄种人吸引,他时不时会朝郗苓所坐的方位看一眼,正因为这样,他才察觉对方的钱包被偷走,跟着拼命追出三条街才帮他找回来。

    “我叫Vi,你呢?”这是他跟对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郗苓。”男孩淡淡的回答,脸上却无半分神色。

    从郗苓救了他的命,到两个人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Vi对他,一直都是心无旁骛的,直到那晚,他被众人推搡着触碰到郗苓的嘴唇,那薄长的唇瓣柔软光滑,触及却冰凉无比。

    Vi在一瞬间失了神,这个人,难道是没有体温的么?

    或许是这样,从此以后,他竟然会对这个并不算亲吻的吻,久久难以忘怀。

    当付圣谕一脸虔诚地看他,问他曾经是否吻过一个男人时,Vi脑海中第一反应就是郗苓冰冰凉的嘴唇。

    他忍不住扪心自问,不小心吻了一个人,真的会对他动心么?

    Vi深深地望着郗苓修长的背影,陷入沉思。

    他明明是个不折不扣的直男,只喜欢娇柔妩媚的女人,对于男人,他没有半分兴趣,可是郗苓